最新动向
+
-
本行为香港主要混凝土制造商在民事及刑事层面提供辩护
本行代表香港其中一家最大的混凝土制造商,防御政府试图关闭其位于九龙油塘的混凝土搅拌厂的行动。
在民事方面,律政司寻求禁制令,以冀禁制客户以被指造成公众滋扰的方式经营该厂。在辩护过程中,本行委聘了一位美国的空气污染及扩散模拟专家,准备证据以反驳政府的指控 —— 特别是反驳关于涉案事件中颗粒物排放水平及扩散模式的指控。双方最终达成满意的和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
在刑事方面,控方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311章)(“APCO”)向客户发出多张传票。在一宗涉及11张传票的主要审讯中,控方指控客户未能遵守空气污染消减通知,而本行于案中代表客户申请永久终止诉讼程序。在终止申请期间,客户要求控方披露政府内部部门会议的未经删减会议记录,而控方则罕有地以公众利益豁免权为由拒绝披露,并获政务司司长发出证书以支持控方的立场。最终,客户在审讯后于11张传票的其中9张获判无罪(案件现正等待裁判官复核)。法院进一步命令控方须支付客户就无罪传票抗辩的法律费用。
该案在2025年《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修订后结束,该修订引入法定封闭通知机制,赋权环境保护署署长在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处所正在进行无牌指明工序时,向该处所发出封闭通知。
+
-
本行代表客户于市场失当行为研讯程序与证监会达成和解,并成功获法庭豁免,在法庭颁下取消资格令的情况下,客户仍被允许出任若干私人公司的董事
本行代表客户同意以Re Carecraft Construction Co Ltd [1994] 1 WLR 172的简易程序处置研讯程序。Carecraft简易程序让客户加快地解决研讯程序,从而为客户节省正式审判所需的时间及费用。
由于本行客户同意事实陈述,经证监会及客户同意,法庭作出了针对客户的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
本行亦成功取得法庭许可,让若干私人公司从取消资格令中豁免,使客户仍可以继续担任该等公司的董事。理由包括,容许客户继续管理该等私人公司对公众的风险极低,以及本行客户从Carecraft和解程序开始后,一直与证监会充分合作。
+
-
本行代表遗嘱执行人,于遗嘱认证诉讼中胜诉并获授予遗嘱认证书,并将另一共同遗嘱执行人撤职
本行代表同为遗嘱执行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客户,于遗嘱认证诉讼中胜诉并获授予遗嘱认证书,并成功代表客户将另一共同遗嘱执行人(「另一执行人」)撤职。
此诉讼是缘于另一执行人不合理地反对死者的最后遗嘱,并一直拒绝与本行客户合作共同取得遗嘱认证,导致遗产管理延误接近三年。法庭经审讯后同意本行及大律师的陈词,裁定死者当时具有订立有效遗嘱的能力,以及知道和认同最后遗嘱的内容。法庭亦裁定,倘若该另一执行人继续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职务,将会危害遗产受益人的利益,故裁定将该另一执行人撤职。
法庭又认为,倘若并非该另一执行人不合理及欺压的行为,此诉讼本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此法庭命令该另一执行人须以弥偿基准赔偿本行客户的诉讼费用,以谴责该另一执行人严重及应受斥责的行为。
+
